|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3691079 |
| 西平 | 西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市西平县区护城河南路街道街道9号四楼 | 0396-6227657 |
| 上蔡 | 上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上蔡县秦相大道与洪河路交叉向东100米街道5号2楼人防办室(窗口) null | 0396-6930366 |
| 平舆 | 平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街道 | 0396-5008688 |
| 正阳 | 正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驻马店市正阳县真阳街道 崇德街与文星路交叉口东北角 | 0396-8936129 |
| 确山 | 确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街道确山县市民中心号2楼138室(窗口) | 0396-7085518 |
| 泌阳 | 泌阳县金融工作局 | 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街道 铜山湖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东南方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人防办窗口 | 0396-7912996 |
| 汝南 | 汝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汝南县行政新区街道4号1楼人防办室(窗口) | 0396-8050118 |
| 遂平 | 遂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遂平县勤政街道1号1楼人防办室(窗口) | 0396-4951299 |
| 新蔡 | 新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驻马店市新蔡县月亮湾街道 新蔡县市民之家B楼新蔡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厅8号人防办窗口。 | 0396-5989199 |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2.符合报废条件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由其隶属单位提出申请。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或专家论证报告 | 1 |
| 2 | 人民防空工程概况说明、平面图 | 1 |
| 3 | 人民防空工程报废申请表 | 1 |
| 4 | 委托书 | 1 |
携带身份证去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一,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3691079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对不符合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简易人民防空工程,没有加固价值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报废。 2、《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确需拆除、报废的,应当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二十一条: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从严掌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防空工程,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报废:(一)工程质量低劣,直接威胁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且加固改造困难的;(二)工程渗漏水严重,坍塌或者有坍塌危险,没有使用价值的;(三)由于地质条件差,工程基础下沉,结构断裂、变形,已无法使用的。经批准报废的人民防空工程,由其隶属单位予以回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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