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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承诺时限 1法定时限 1费用 不收费办理形式 邮寄办理官方评价 4 星零跑腿可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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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不代办、不收费

去哪办(全市 11 个办理点,点区县看当地要求)

市级驿城区西平上蔡平舆正阳确山泌阳汝南遂平新蔡
区县办理机关地址电话
市级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0396-2726929
驿城区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街道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号2楼60室(窗口)0396-2828224
西平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0396-6188616
上蔡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上蔡县重阳街道蔡都大道街道0396-6922411
平舆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与阳城大道交叉口街道 东100米路北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0396-5026055
正阳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正阳县真阳街道 崇德街与文星路交汇处东侧路北正阳县市民中心0396-8936109
确山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办事处街道2999号2楼67,68室(窗口) 确山县市民中心二楼67,68号住建局窗口0396-7016698
泌阳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街道铜山湖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号二楼D区楼住建局室(窗口)0396-7922910
汝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市汝南区汝宁大街街道4号1楼住建局室(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1楼东大厅0396-8021501
遂平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遂平县吴房街道1号1楼住建局室(窗口)0396-4950768
新蔡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新蔡县开元大道和仁和大道交叉口路东500米市民之家B栋服务大厅 街道0396-2730211

申请条件(泌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2019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要带什么材料(泌阳)

#材料名称要求
1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

办理流程(泌阳)

  1. 收件
  2. 审核
  3. 送达
  4. 受理
  5. 决定

办理结果(泌阳)

根据申请人意愿,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公时间与交通(泌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01路、105路到白岗站下车,步行至新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与投诉(泌阳)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7922910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761234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政策依据(泌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2019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已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六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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