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公安局 | 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街道 开源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西北角车城路西段车管所院内车管业务大厅01-07、09、10、12(窗口) | 0396-2122345 |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2.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海关监管机动车证明 | 1 |
| 2 | 有效身份证件 | 1 |
| 3 |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1 |
| 4 | 所有权转移凭证 | 1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1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1 |
| 7 | 机动车号牌 | 1 |
| 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1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交通指引:乘坐14路、27路公交车车管所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122345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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