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驻马店万事通生活在驻马店,有事找万事通
返回首页搜索
首页 › 交通出行 ›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报停

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报停

承诺时限 1法定时限 20费用 不收费办理形式 邮寄办理官方评价 4 星零跑腿可快递
去官方办理 ↗
点击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驿城区办事页
本站不代办、不收费

去哪办(全市 10 个办理点,点区县看当地要求)

驿城区西平上蔡平舆正阳确山泌阳汝南遂平新蔡
区县办理机关地址电话
驿城区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 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63号、64号窗口0396-2828506
西平西平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交通局室(窗口)0396-6243022
上蔡上蔡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上蔡县卧龙街道5号1楼11室(窗口)驻马店市上蔡县秦相大道与洪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5号楼1层11号窗口0396-6973661
平舆平舆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平舆县健康路与阳城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街道889号交通局室(窗口)0396-5022353
正阳正阳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正阳县真阳街道 崇德街与文星路交汇处东侧路北正阳县市民中心0396-8936103
确山确山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确山县三里河街道2999号2楼71室(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0396-2782970
泌阳泌阳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泌阳县花园街道 铜山湖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通运输局窗口0396-7912996
汝南汝南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汝南县古城大道西段行政新区街道4号1楼1室(窗口)0396-8062206
遂平遂平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遂平县勤政街道1号1楼交通室(窗口)0396-4959288
新蔡新蔡县交通运输局驻马店市新蔡县古吕街道 新正路与蔡州大道交叉口路西300米交通运输局服务大厅0396-5999329

申请条件(驿城区)

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车辆报停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明确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事项的委托书和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要带什么材料(驿城区)

#材料名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0
3车辆报停申请表1

办理流程(驿城区)

  1. 审核
  2. 决定
  3. 收件
  4. 送达
  5. 受理

办公时间与交通(驿城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36路公交车在区委家属院站下车

咨询与投诉(驿城区)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2850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市驿城区区(县)橡林街道街道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号2楼63,64室(窗口)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驿城(区)县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街道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政策依据(驿城区)

一、客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次修正,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正)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第十条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二、货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搜其它事项,上驻马店万事通 ›

信息整理自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数据,如有出入以官方页面为准;网上办理请前往河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