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居民咨询免费孕前、孕期检查所需条件。
孕前: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对象: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妇及流动人口),且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或夫妇双方非本地农村居民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孕期:
免费孕期检查产前免费筛查服务对象及要求: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均可凭身份证或居住证、结婚证(或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事实婚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在省内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直接免费享受服务;35岁以上孕妇不可以免费进行唐筛检查。
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享受免费筛查政策。
免费筛查服务内容及筛查时间:
1.符合条件的孕妇妊娠11~13+6周可享受一次免费四维彩色超声筛查(NT)。
2.对于未行或错过11~13+6周免费NT筛查的孕妇,可享受一次16~19+6周免费孕中期彩色超声筛查。
3.符合条件的孕妇妊娠15~20+6周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唐氏筛查)。
4.符合条件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享受一次产前诊断服务。
5.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至42天内可享受一次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
6.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可享受一次免费新生儿“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简称“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