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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继续排污如何处理?

官方已解答 回复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日期 2026-09-24
问
群众来信 · 2026-09-24

咨询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继续排污如何处理。

答
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 · 2026-09-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如果企业仍需继续排放污染物,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向原发证的审批部门提出延续申请。这是法律规定的前置程序,企业务必记牢这个时间节点。
如果未按期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获批准,而许可证有效期已经届满,企业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将被依法认定为无证排污。对此,我单位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法典相关规定,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相应罚款;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还可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选登
原文链接:https://www.zhumadian.gov.cn/zmhd/szxx/xjxd/202609/t20260924_727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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