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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医保异地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官方已解答 回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日期 2026-04-24
问
群众来信 · 2026-04-24

咨询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医保异地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 · 2026-04-24

(一)我市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省外门诊就医,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才能享受异地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我市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省内门诊就医,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登记备案,才能享受异地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待遇。(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人员异地门诊报销详情咨询参保地医保窗口)
(三)异地门诊待遇:我市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以外其他统筹区就医就诊时,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变。
1、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卫生诊所就医不设起付标准;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每次3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每次50元。
2、支付限额: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为5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
注:按照《驻马店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驻政办〔2022〕42号)文件有关规定,“第十条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就医,即时结算。”因此,门诊费用不能先行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结算。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网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选登
原文链接:https://www.zhumadian.gov.cn/zmhd/szxx/xjxd/202604/t20260424_698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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