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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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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做公证、申请法律援助,都属于司法口。这一页把老百姓会用到的法律援助和公证,跟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分开列。
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免费)公证遗嘱公证等律师 /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核准、变更机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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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免费)3 件

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司法公正法定7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一、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的; 3.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发给抚恤金的; 4.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8.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10.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1.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除上述规定事项外,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军人军属,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二)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三)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四)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五)涉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六)涉及劳动争议的;(七)涉及相邻关系纠纷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 (一)经济困难说明: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二)经济困难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七十条;二、国务院 中央军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4年9月7日 国发〔2014〕37号);三、司法部 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年9月14日 司发〔2016〕13号);四、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2015年11月20日 豫政〔2015〕69号)。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专职律师(曾任法律援助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兼职律师(曾任法律援助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公证遗嘱公证等1 件

遗嘱公证信息核查

司法公正法定—工作日 · 待查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查询遗嘱公证信息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律师 / 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核准、变更机构、注销37 件

撤回派驻律师(河南总所撤回派驻省外分所律师)

司法公正法定10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遂平县吴房街道1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窗口)☎ 0396-4922168

专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转到外省)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专职律师执业注销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兼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转到外省)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兼职律师执业注销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律师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申请注销执业证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第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注销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十六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业核准机关注销并收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一)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二)因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的; (三)因本人申请注销的; (四)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 “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第100条;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0396-2828326

撤回派驻律师(河南总所撤回派驻省外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派驻分所律师(河南总所派驻省外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专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省内变更)

司法公正法定10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遂平县吴房街道1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室(窗口)☎ 0396-4656561

专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省内变更)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兼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省内变更)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撤回派驻律师(外省总所撤回派驻河南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派驻分所律师(外省总所派驻河南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第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第十五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变更执业机构: (一)本人承办的业务或者工作交接手续尚未办结; (二)本人与所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尚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人有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0396-2828326

撤回派驻律师(河南总所撤回派驻省内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派驻分所律师(河南总所派驻省内分所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六条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司法局室(窗口)☎ 0396-6226354

专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转入河南)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7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备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10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82号) 第五条 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内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领取香港、澳门法律顾问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执业满2年;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及未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 (三)有内地律师事务所同意聘用。 第六条 内地律师事务所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为本所香港、澳门法律顾问: (一)成立满3年; (二)专职律师不少于10人; (三)最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内地律师事务所聘用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的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所专职律师总数的五分之一。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专职律师执业核准(首次执业)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公司律师行政确认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河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豫司办〔2019〕26号) 第五条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第六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兼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转入河南)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条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改为:申请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替代); (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 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有关审查、核准、换证的程序和期限,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准予变更的,申请人在领取新的执业证书前,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原审核颁证机关。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6号) 第二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可以依法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   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还应当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专职律师(曾任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8号) 第二条参加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第三条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在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应当依照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参加实习,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 第十三条获准在内地执业的香港、澳门居民,只能在一个内地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受聘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者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变更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

司法公正法定10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驻马店市市正阳区真阳街道正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厅☎ 0396-8669607

重新执业申请专职律师(曾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司法公正法定10工作日 · 约两周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遂平县吴房街道1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室(窗口)☎ 0396-4656561

公职律师行政确认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豫司办〔2019〕26号) 第五条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五)品行良好; (六)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第六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兼职律师执业核准(首次执业)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变更执业类别(专职律师变更为兼职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变更执业类别(兼职律师变更为专职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专职律师(曾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兼职律师(曾任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10项
谁可以办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九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十条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重新执业申请兼职律师(曾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初审

司法公正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10项
谁可以办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4号)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三楼☎ 0396-26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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