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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 优抚优待

退役报到、抚恤金、伤残待遇、遗属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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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和军属能领的钱种类多、名字长。这一页按「退役报到 → 抚恤优待 → 伤残待遇 → 遗属补助」四类整理,看清楚自己符合哪一项。
退役报到 / 安置退役士兵报到、预备役登记、工作安置抚恤金 / 优待金各类优抚补助对象、优待金发放伤残待遇伤残等级评定、护理费、伤残抚恤遗属 / 丧葬补助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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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搜:退役报到 / 安置抚恤金 / 优待金伤残待遇遗属 / 丧葬补助

退役报到 / 安置退役士兵报到、预备役登记、工作安置13 件

预备役登记

入伍服役法定1工作日 · 当天办结不收费材料1项
谁可以办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驻马店市正阳县真阳街道08号街道08号崇德街与文星路交汇处东侧路北正阳县市民中心☎ 0396-2336686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居民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2工作日 · 约2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396-299857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职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2工作日 · 约2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396-2998573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2工作日 · 约2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80383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出现役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的残疾军人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三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出现役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的残疾军人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二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出现役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的残疾军人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退出现役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的残疾军人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退役士兵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社会事务专区室(窗口)☎ 0396-2688011

退役报到

入伍服役法定1工作日 · 当天办结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年度接收的复原军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供养方式安置的军士和义务兵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396-282812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安置房)

设立变更法定30工作日 · 约一个半月承诺2天不收费材料7项
谁可以办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转移,其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 1买卖、互换、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375596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7项
谁可以办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社会事务专区室(窗口)☎ 0396-2688015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优待抚恤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凡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入伍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自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抚恤金 / 优待金各类优抚补助对象、优待金发放18 件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30工作日 · 约一个半月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2项
谁可以办

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15200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九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申请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供养直系亲属因重复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或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终止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供养亲属重复领取待遇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1520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30工作日 · 约一个半月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915289

建国后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建国后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建国后参战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建国后参战军队退役人员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 第十一条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室(窗口)☎ 0396-6221210

军队离休干部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军队离休干部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30工作日 · 约一个半月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1.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2.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3.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1520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40工作日 · 约40天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享受因工死亡待遇的人员其亲属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91528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干部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干部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士官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士官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干部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休干部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军队退休士官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军队退休士官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军队退休干部抚恤优待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180工作日 · 约18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军队退休干部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6项
谁可以办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申请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支付

生育收养法定20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0天不收费材料9项
谁可以办

符合《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规定的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80098

伤残待遇伤残等级评定、护理费、伤残抚恤6 件

伤残等级评定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拟定的残疾等级以及民政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调整等级的应当将本人持有的伤残人员证一并上报。第十四条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政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对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的确定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委令第602号) 第二十九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90工作日 · 约90天承诺5天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一、工伤认定结束后已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伤情稳定; 三、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 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34780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90工作日 · 约90天承诺30天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 二、材料齐全

收费标准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省级每人次300元,市县级每人次200元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15200

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申领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30工作日 · 约一个半月承诺5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1.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2.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3.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0396-2815200

遗属 / 丧葬补助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费9 件

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方式发生变化死亡待遇重新核定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法定15工作日 · 约一个月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3项
谁可以办

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因为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方式申报错误,造成丧葬费核算错误,需要重新核定死亡待遇.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0396-2828912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4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九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九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室(窗口)☎ 0396-6221210

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5项
谁可以办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6项
谁可以办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7项
谁可以办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烈士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7项
谁可以办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入伍服役法定60工作日 · 约60天承诺1天不收费材料8项
谁可以办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4楼退役军人服务室(窗口)☎ 0396-6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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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开数据接口)· 驻马店市 areaCode 411700000000 · 更新于 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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